企业入驻产业园10年 土地却被“悄悄”摘牌
2023-04-03 10:05:13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2012年4月,南昌县对外宣传,要打造江西首个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千亿产业园”),实现建筑企业、规划设计、金融等配套服务企业的集聚发展。不过,在中康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基金”)负责人敖翔看来,发展似乎并不顺利。“可以说,我的亿元投资是‘入坑’了。”

敖翔说,2012年,他的公司作为南昌县招商引资企业入驻千亿产业园,并在政府的多次催促下建设总部大楼。不承想,2021年11月,南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县城投”)的一纸诉状给了他“当头一棒”。南昌县城投要求,中康基金限期拆除大楼、返还土地,并缴纳一定数额的滞纳金。此时,敖翔才知道,这块地早在2014年已被当地政府挂牌出让给第三方所有,自己却完全不知情。此外,相关协议中承诺的税收奖励,中康基金从2015年起都未收到。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涂文华、实习生李星萱文/图


(资料图)

南昌县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内中康基金总部大楼前的B23号地块

现状

企业入驻千亿产业园已10年 土地证和税收承诺一再落空

3月28日上午,记者在南昌县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看到,园区内已盖起不少楼房,有的已有企业入驻,有的还在空置。

“我公司2012年入驻此地,2014年盖好总部大楼,2021年他们却突然告诉我这个地块不是我的,还向我收取滞纳金。”敖翔告诉记者,2012年6月20日,中康基金与南昌县政府签订了《关于中康基金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约定一边建设大楼,一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记者从敖翔提供的合作协议中了解到,为支持和鼓励中康基金总部落户南昌县,南昌县人民政府按40万元/亩(含土地出让金等土地规费)的价格,挂牌出让给中康基金企业总部办公用地共20亩,超出部分全额返还,以支持该公司建设基础设施。

2014年,中康基金旗下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建设”)与千亿产业园签订的《入驻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中分别提到:土地(中康基金总部大楼地块)由中康建设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千亿产业园以县政府名义向各入园企业承诺,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好各企业所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补充协议》中还提到,所有入驻企业必须在2014年8月5日前动工建设,中康建设未能在此前动工,将由千亿产业园方面和监察局对其约谈。

敖翔称,当时经过多次会议,在县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下,中康基金投资亿元建设总部大楼。“大楼虽说建好了,但政府承诺的土地证,到现在都还没兑现。”

此外,据敖翔反映,根据相关协议,中康基金本该获得10年税收奖励。其中从2015年起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1900多万元税收奖励,该公司至今都未收到。

2014年底企业所处地块已被南昌县城投摘牌

2021年11月,一纸诉状传到敖翔手中。据其表示,当时,南昌县城投向南昌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康基金限期拆除大楼并返还土地。此时,中康基金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其实在2014年就被南昌县政府转给了南昌县城投。不仅如此,中康基金现在还面临近4倍的滞纳金处罚。

据了解,2014年12月22日南昌县政府办公室的会议纪要内容中提到:南昌县城投对千亿产业园总部基地两宗共184.7亩用地进行了摘牌,并于2014年12月5日正式交易。

而2016年12月22日南昌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内容,明确了将千亿产业园B18、B23地块调剂给中康基金,由千亿产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康基金签订入园协议。该会议纪要还提到,由冈上镇牵头,县财政局、县城建局配合,就《关于中康基金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康基金及其下属企业在南昌县投资发展后续事宜进行协调。

“南昌县政府无视与中康基金、中康建设签订的相关协议,擅自将原本属于中康基金的地块挂牌,并指定南昌县城投摘牌,而冈上镇一直不履行县政府会议纪要要求,未能牵头协调帮助我们办好县政府当年承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敖翔表示,南昌县政府的行为让人心寒。

调查

要拿地就得多交税?

千亿产业园:拿地企业类型有争议

3月28日下午,记者跟随敖翔来到负责管理千亿产业园的南昌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该中心主任黄若影表示,2012年,中康基金与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并没有说明该企业总部20亩办公用地是在千亿产业园。而中康建设是以总承包类企业拿下18号地块(面积约7.82亩),建设中康基金总部大楼。

黄若影介绍称,县里对入驻千亿产业园企业税收有约定,总承包类企业每年缴纳所得税标准为120万元/1600平方米,施工类企业每年缴纳所得税标准为80万元/1600平方米,服务类企业每年缴纳所得税标准为40万元/1600平方米。

“政府制定‘游戏’规则,你要进来就得完成。”黄若影说,“敖翔要求按照最初20亩办公用地协议,B23号、B24号地块也一并转让给他,县政府也同意。但争议就在是以中康建设(总承包类企业)名义拿地,还是以中康基金(服务类企业)名义拿地?”

对此,敖翔表示,中康基金都已入驻10年了,千亿产业园还要求他们以中康建设的名义拿B23号、B24号地块,那么,他们每年就必须得承担将近1亿元的综合税收,任务太重了。

此外,关于缴纳地块滞纳金一事,黄若影称,目前,县政府规划出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由需要缴纳滞纳金的5家企业统一提起诉讼;另一种是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采访中,黄若影表示,可改天再约时间谈中康基金的问题。

“齐头并进”还是“一揽子”解决?

冈上镇:奖励已结算但无法兑现

据敖翔介绍,当年南昌县每个乡镇都有招商引资任务。而他们企业落户南昌县,被算作是该县冈上镇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按约定会享有一定比例的税收奖励。

“前三年的税收奖励都已兑付到位,但从2015年开始,一直没给过。”敖翔说。

当日,记者找到南昌县冈上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闵宏胜。他告诉记者,2012年,中康基金落户后,前三年为冈上镇带来了2000多万元的税收,贡献很大。2015年,闵宏胜突然发现,中康基金搬迁至千亿产业园,该公司缴纳税款也未被算作镇财政收入,他认为,千亿产业园会与中康基金对接税收奖励政策一事。

2022年3月,南昌县政府决定,由冈上镇结算中康基金税收奖励一事。闵宏胜表示,结算金额在经双方确认后,已下拨至冈上镇公账,但镇里暂时无法为其兑付。

“去年协调时,县里要求,关于中康基金的所有纠纷问题要‘一揽子’解决,这才导致税收奖励发放进度停滞。”闵弘胜说。

对此,敖翔表示,当初县政府开协调会时,要求各单位对各项纠纷问题要“齐头并进”解决,并非“一揽子”解决。“税收奖励与土地纠纷属于两个毫不关联的问题,既然已结算清楚,为何不兑付?”

不是净地如何被摘牌?

南昌县城投:是县里统筹安排

“2014年,我的办公大楼都已建设了,其他企业也都开工了,每个项目的容积率不一样,南昌县城投是如何摘牌拿地的?”敖翔质疑,南昌城投在非净地时摘牌,程序非法,滞纳金一说更是无稽之谈。

对此,南昌县城投相关负责人邓振勇告诉记者,当时南昌县政府统筹考虑,为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减少企业一次性投资困难,方便自然资源部门土地挂牌,由南昌县城投先垫付资金集中购买土地,再进行分割转让给企业。

邓振勇称,根据南昌县政府的会议纪要要求,2017年7月1日之前,竞买成功的企业需将土地款交清后才给办理土地证;没在期限内交清款项的企业,需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75%)的2倍至4倍支付滞纳金。

对此,敖翔表示,该滞纳金是政府和城投单方面约定,并没有和自己签协议。

邓振勇称,目前,中康基金已支付B18号地块土地本金。同时,产业园办已向县政府打报告,将减免企业一半以上的滞纳金。对此,记者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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