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在长沙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缴纳时至退休年龄的年限,其中男性计算至60周岁,女性计算至55周岁计算。
缴存办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长沙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并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代缴。
相关链接>>>长沙灵活就业公积金缴存指南(条件+资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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