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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释放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强烈信号。
网络暴力非治不可。谩骂抨击、侮辱诽谤、泄露隐私,在网络匿名的“庇佑”下,“键盘侠”们动辄进行道德审判、立场站队,极端情绪充斥网络,扰乱了正常网络传播秩序,还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一位染粉红色头发的年轻女生,因在社交平台发布了自己在爷爷病床前分享考研成功喜讯的图片,而受到网络暴力不幸离世;在“武汉妈妈坠楼”事件中,孩子因意外事故失去生命,网络评论却集中攻击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年轻母亲…… 网络暴力之所以屡禁不绝,与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不无关系。此次,三部门就惩治网络暴力违法行为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其目的就在于加大违法成本,还人民群众一份和谐晴朗的网络环境。
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指尖之恶”迫切需要走向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整治。在“人人拥有麦克风、个个都是自媒体”的互联网时代,大家都能充分表达,但无论披上怎样的网络“马甲”,谁都没有凌驾于他人正当权益之上的特权,也没有肆无忌惮胡作非为的自由。依法惩治网络暴力,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发力,形成群防群控强大合力。一方面,希望以新规落地为契机,让网暴者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更让受害人权利得到切实有效保障。另一方面,网信、宣传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网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及伦理道德,共同抵制网络暴力行为,共建清朗网络家园。(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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